台风“摩羯”给我省农业农村造成了十分严重的损失,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灾后恢复生产的部署要求,掀起灾后农业恢复生产的高潮,千方百计弥补灾害损失,全力以赴完成全年目标,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粮油灾后恢复生产行动方案》《常年蔬菜灾后恢复生产保供行动方案》《热带作物(不含橡胶)灾后恢复生产行动方案》《畜牧业灾后恢复生产行动方案》《水产养殖灾后恢复生产行动方案》。
粮油灾后恢复生产行动方案
今年第11号超强台风“摩羯”对我省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为推动灾后粮油恢复生产工作,千方百计完成粮油生产目标任务,减少农民种粮损失,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9月底前,对受灾倒伏成熟的水稻进行抢收;10月底前,对在田的水稻进行统防统治、精准施肥;对绝收的水稻改种薯类、大豆等粮食作物。
二、工作任务
(一)帮助农户抢收改种。组建专家队伍指导各地对即将成熟的倒伏水稻视情况进行扶正及抢收,尽量挽回损失;指导对绝收水稻改种薯类、豆类等其他粮食作物,确保不出现“空白田”;协调受灾较轻市县,帮扶受灾较重市县做好改种补种、秧苗培育等工作。
(二)抓好病虫害防控。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对灾后受灾较轻,未爆发病虫害的粮食作物实行动态监测,一旦发生病虫害立即处理;对已经零星发生病虫害的粮食作物采取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精准防治。对病虫害爆发的粮食作物采取统防统治的方式,扩大防治效果。优先筹集药剂在文昌、海口等受灾较重市县开展统防统治。
(三)实施精准施肥。根据土壤地力条件和作物受灾情况合理追肥,通过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水溶肥等方式,提高土壤肥力;适量追施速效氮肥、钾肥和叶面肥,促进粮油作物恢复生长,增强作物抗逆性。
(四)落实单产提升集成技术。组织专家队伍深入一线开展技术培训,集成推广病虫害防控、水肥管理、农机减损等关键技术,帮助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
(五)抓紧恢复农田生产设施。对农田设施开展全面排查,清淤排涝,排除农田积水,清理田间树枝、秸秆等杂物。利用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优先支持损毁农田及基础设施修复,将种植粮油作物的受损农田列入重点抢修工程,资金不足部分,推动纳入2025年项目计划。
(六)保障肥料农药等农资供给。定期调度农业农村局、部分龙头企业和农资经销商,了解肥料、农药、种子需求及储备情况。鼓励肥料协会、农药协会和龙头企业向受灾严重地区免费或优惠提供农资,协调供销部门做好化肥等农资市场供应工作,确保量足价稳。
(七)推动水稻保险应赔尽赔。各市县要加强与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沟通对接,协调农业保险公司赴实地核灾定损,落实农业保险。引导金融机构和农担公司提供多元化的信贷服务,推进水稻保险简化理赔手续,最大限度实施快速理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资金扶持。推动救灾资金向水稻、甘薯、花生、豆类等粮油作物倾斜,组织实施好绿色高产高效、水稻单产提升等资金项目。
(二)组建专家服务队伍。整合中国热科院、省农科院、海南大学、南繁科研单位以及市县农技推广单位等专家资源,组建粮油生产专家组,包片指导受灾市县恢复生产。
(三)强化技术指导。召开水稻恢复生产和单产提升现场观摩会,辐射带动全省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做好粮油生产互助,聚焦统防统治、技术指导等工作,引导水稻协会及南繁育制种定向帮扶受灾市县。
常年蔬菜灾后恢复生产保供行动方案
台风“摩羯”给我省常年蔬菜造成重大损失,为做好常年蔬菜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尽快提高生产供应能力,全力保供,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9月底前,受灾市县常年蔬菜基地恢复至灾前生产能力的50%以上;10月底前,受灾市县恢复至灾前生产能力的90%以上;11月底前,对骨架损失较轻,棚膜受损严重的常年蔬菜大棚完成覆膜80%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组织南菜北供。组织中南部市县充分利用闲置大棚、撂荒耕地扩大常年蔬菜生产、应种尽种,在基本满足自给的同时供应北部市县,稳定省内供应能力。
(二)迅速组织生产自救。组织受灾较重的市县根据基地受灾情况分类施策,开展生产自救。对绝收地块,指导改种其他作物;对于受灾较轻的地块,及时组织排涝降渍、整地备耕、土壤消毒、补苗扶苗,喷施防虫杀菌药剂和叶面肥,促进植株健康生长。
(三)调整蔬菜种植基地。组织受灾市县调整受涝严重不宜补种的地块,在旱坡地临时建设常年蔬菜基地,保障市场供应。同时,推广种植速生蔬菜,实现短期内快速自给。
(四)开展大棚覆膜。各市县优先组织对受灾较轻,大棚骨架受损轻微,棚膜毁损的菜篮子基地,抓紧开展换膜补膜行动,尽快恢复常年蔬菜基地生产保供能力。
(五)加强产销对接。引导受灾较轻市县多产蔬菜上市,组织菜篮子联盟、农垦果蔬集团等蔬菜采购企业单位与受灾较轻市县蔬菜生产主体开展产销对接,实施精准供应,确保省内菜篮子稳产保供。
(六)做好展示示范。做好抗涝、抗风、抗旱,抗高温等新品种的示范推广工作,建立灾后恢复生产示范点3-5个,集中推广集约化育苗、旱坡地种植、水旱轮作及综合绿色防控等技术,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七)强化技术指导。组织蔬菜产业体系专家赴受灾市县开展技术指导,加强灾后田间管理。在海口或澄迈召开集约化育苗和备耕工作现场观摩会,开展抢耕抢种现场观摩。
(八)推动保险应赔尽赔。各市县要加强与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沟通对接,协调农业保险公司赴实地核灾定损,落实农业保险。推进常年蔬菜保险简化理赔手续,最大限度实施快速理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资金扶持。推动申请救灾资金和2025年省级财政预算资金向常年蔬菜基地恢复生产倾斜,引导金融机构和农担公司提供多元化的信贷服务。
(二)组建专家服务队伍。整合中国热科院、省农科院、海南大学以及市县农技推广单位等专家资源,组织6个蔬菜专家组,包片指导受灾市县恢复生产。
(三)强化互助协作。做好蔬菜生产互助,通过对口帮扶等方式,指导受灾较轻市县对口帮扶受灾较重市县,为蔬菜生产保供提供资源力量。
热带作物(不含橡胶)灾后恢复生产行动方案
今年第11号超强台风“摩羯”给我省农业造成重大损失,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救灾恢复生产工作部署,减少我省槟榔、胡椒、香蕉等热带作物损失,尽快恢复热作生产,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计划9月30日前完成香蕉、槟榔、胡椒等作物场地清理、树体扶正和培土加固工作。10-11月完成香蕉、槟榔、胡椒等作物整地、补种改种、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控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及时组织抢收果实。各市县要组织人员帮助种植户及时采收倒伏槟榔、香蕉、柑橘橙柚等作物上可利用的果实,降低经济损失。协调做好果实销售工作,扩大销售渠道和范围。
(二)尽快组织清理场地和扶正树体。各市县要指导种植户根据热带作物受灾情况,分类处置,优先处理轻度和中度受灾区域,以尽快恢复生产。组织人员抓紧帮助轻、中度受灾的香蕉园、槟榔园、胡椒园争取1个星期之内完成植株扶正、场地清理,防止植株脱水无法修复。
(三)抓好灾后田间管理与病虫害防治。台风过后要指导种植户及时排除田间积水,科学追肥补肥,保证植株尽快恢复生产。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并控制病虫害发生蔓延,指导农户和企业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确保热作产品质量安全。抓好挂果槟榔园、柑橘橙柚的田间管理,尽可能减少产量下降。指导荔枝果园尽快增强水肥管理,促进新一批末次枝梢的萌动和生长,争取明年产量不下降。
(四)帮助受灾农户改种补种。各市县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受灾农民制定补种改造计划,调度了解种苗供应情况,积极协调省内外相关市县做好种苗调配,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灾后复耕、作物补种等应急社会化服务。重点指导受灾严重的香蕉园、槟榔园1个月内完成补种改种。
(五)做好热带作物技术培训。各市县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一线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督促将热带作物灾后恢复生产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和产业技术体系专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开展技术培训,提高企业、合作社、农民等种植主体自我恢复生产的能力。
(六)推动热带作物保险应赔尽赔。各市县要加强与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沟通对接,协调农业保险公司赴实地核灾定损,落实农业保险。推进香蕉等作物保险简化理赔手续,最大限度实施快速理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热作产业恢复生产工作小组,孙法军副厅长任组长,组员由省农业农村厅热带作物处、省天然橡胶质量检验站同志和国家级、省级热作相关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组成,开展灾后热作产业恢复生产指导服务工作。
(二)加强技术指导。加强与市县农技部门、农户、种植主体等联系,精准掌握当地受灾面积和复产技术需求。组织专家深入槟榔、胡椒、香蕉等热作基地指导灾后恢复生产,通过制作短视频、微课堂、现场培训等形式,强化技术指导服务。
(三)加强政策支持。各市县要加大对已出台的各项灾后恢复生产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主动和受灾企业、基地、农户等联系沟通交流,扩大政策的知晓面。同时进一步了解困难诉求,谋划产业发展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的政策支持,推动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畜牧业灾后恢复生产行动方案
台风“摩羯”对我省畜牧业造成严重损失,特别是文昌鸡产业受到重创。为尽快恢复生产自救,促进文昌、海口、澄迈等重点市县平稳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生产目标
到2024年底,重点市县文昌鸡恢复出栏800万只,存栏恢复至灾前80%,生猪恢复出栏2万头,存栏恢复至灾前100%;2025年一季度全省畜牧业生产恢复到正常水平。
(二)时间安排
1.栏舍修复。计划从9月14日至10月31日,用1个半月时间完成全部倒塌损毁的畜禽栏舍及各种生产设施修复重建工作。
2.畜禽补栏。至10月31日止,重点市县文昌鸡鸡苗补栏1000万只,仔猪补栏3万头;12月底文昌鸡恢复出栏800万只,生猪恢复出栏2万头。
3.养殖环境清理消毒与疫病防控。至9月底,用半个月的时间,全部完成灾后养殖环境的清理消毒与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紧急预防注射工作。
4.技术培训工作。至10月31日止,组织完成30场次乡镇、自然村、养殖场(户)人员集中技术培训或现场指导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尽快修缮倒塌损毁栏舍。各市县要充分利用防灾救灾财政扶持资金,组织养殖场(户)加大对商品畜禽圈舍和畜禽原良种场重建修复力度,以最快速度全面恢复商品畜禽生产能力及种猪种禽生产能力,努力实现灾后生猪、家禽等生产的稳定发展。
(二)扩大畜禽商品种苗生产供应量。各市县要加大对畜禽种苗的补贴力度。积极组织种畜禽龙头企业加大种苗繁育力度,向社会提供优质商品种猪、种禽苗。
三、主要措施
(一)做好畜禽栏舍修复。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恢复养殖场的水电供应和通讯,协调解决企业所需生产物资资源。组织企业与养殖户开展生产自救大行动,尽快修复损毁圈舍和各种生产基础设施,为畜禽正常生产创造必要的饲养条件。
(二)做好疫病防控。进一步做好畜禽无害化“动态清零”,全面落实消毒措施。开展易感动物紧急免疫接种。利用秋防指导市县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防止发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确保大灾之后无疫情。加强疫情排查和监测。各市县要充分发挥村级防疫员分片包村排查工作机制作用,加强灾区动物疫病流调和监测排查。发现畜禽发病和死亡的,立即上报处置。
(三)及时补栏。扶持因灾损失严重的畜禽原良种场建设,尽快恢复良种供应能力。扶持受损较轻的养殖场(户)优先恢复生产,并给予种畜禽引种简化手续、良种补贴等相关政策扶持。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鼓励龙头企业免费为饲养户提供种苗、饲料、疫苗和技术指导服务等,签订保护价回收合同,在出栏后统一结算。
(四)加强饲养管理。做好灾后畜禽清洁饮水工作,不喂霉变饲料,适当提高饲料的营养水平,必要时可添加预防应激和疾病的药物,增强畜禽机体抵抗力,做好畜禽舍的干燥、保温与通风工作。
(五)拓宽畜禽销售渠道。对于灾后养殖条件有限,需要紧急销售和外调的畜禽养殖场户,各市县要积极协助联系对接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等销售企业洽谈紧急采购事宜,扩大销售渠道和范围。同时要求畜禽屠宰企业协助养殖户做好急宰、速冻、冷藏、销售等工作,降低养殖户经济损失,提高特殊时期畜牧业的经济效益。
(六)加强技术服务。联合科研院所、地方鸡和地方猪产业体系等专家和技术人员,下沉一线在重点灾区市县和养殖场,开展畜禽养殖技术培训和服务,为养殖户排忧解难。同时,加强畜产品市场信息的监测统计与分析,及时为饲养户提供服务。
(七)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各市县要积极争取市县财政支持,用好各级救灾资金,把救灾资金用在重点产业、关键环节上,协调金融机构做好信贷等工作,扩大财政资金的带动效益。要加强救灾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坚决防止挤占挪用等行为。
(八)推动保险应赔尽赔。各市县要加强与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沟通对接,协调农业保险公司赴实地核灾定损,落实农业保险。推进生猪、文昌鸡等畜禽保险简化理赔手续,最大限度实施快速理赔。
水产养殖灾后恢复生产行动方案
受超强台风“摩羯”影响,我省渔业经济遭受巨大损失。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积极开展渔业抗灾救灾,做好台风后渔业恢复生产工作,努力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促进我省渔业生产稳定、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一周内(9月21日前)恢复受灾企业正常供电,进一步降低各企业灾后的存量损失,确保全省渔业经济主体灾后复产维持在正常的生产力水平,重点完成以下目标。
(一)渔业基础设施修复
全力推进受灾区域养殖企业渔业受损基础设施维修、设备检修、环境消毒、无害化清理等工作,确保在10月结束后,绝大部分受灾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二)优势品种产能恢复
石斑鱼、罗非鱼产业在年底前全省产能恢复达到台风前90%以上;对虾、东风螺产业在年底前全省产能恢复达到台风前100%;金鲳鱼产业力争年底前完成受损网箱全部修复;在三亚地区完成新建36口网箱的投苗投产;金鲳鱼可养殖水体恢复至台风前80%。种源产业计划协调种苗企业加大苗种生产供给,保障石斑鱼、罗非鱼、对虾、东风螺水产养殖补苗复产需求;协调和服务水产苗种企业开展亲虾进口,在9月份完成进口种虾超1000对,力争保障供应虾苗20亿尾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科学开展灾情调查评估。组织有关人员和水产技术专家,进一步深入灾区指导市县开展灾情调查与复产工作。市县要通过现场走访、查勘等方式,认真核实养殖企业详细受灾情况,结合灾情和企业生产实际,“一企一策”指导企业制定渔业灾害恢复生产措施。
(二)严格落实疫病防控措施。结合企业复产申报需求,继续组织各级水产领域专家前往一线指导全面消杀和疫病防治工作。及时打捞死鱼(虾蟹),进行科学无害化处理,切实抓好卫生防疫消杀,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避免造成次生死鱼事故。
(三)及时修复因灾损毁设施设备。根据灾情调查加强沟通协调,结合企业申报诉求,组织所需人力物力尽快进驻受灾企业,帮助企业及时修复因灾损毁的养殖基础设施,保障良种生产、苗种供应和后续养殖复产需求。
(四)重点加强苗种繁育调运改种。强化苗种繁殖场现有亲本和苗种培育,稳定供苗能力。收集水产苗种缺口情况,积极做好省内外种苗调配,帮助受灾企业联系调运急需的水产亲本和苗种。引导受灾企业及时调整养殖生产计划。
(五)尽快落实灾后复产补助政策。会同省财政研究制订灾后补贴政策,重点对水产亲本、水产种苗和养殖设施等修复和购买给予补贴,尽快印发文件,将资金按照需求及时发放到受灾企业手中,助力灾后渔业复产速度。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死亡水产品处置和疫病防控
1.严格做好伤亡水产品的收集清理和转运。及时打捞清理伤亡的水产品,避免造成水体污染,引发次生病害。
2.严格执行伤亡水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措施。“一对一”指导重点养殖区和规模养殖企业开展伤亡水产品无害化处理,降低重大疫情的发生率。
3.进一步加强受灾地区防疫监管和疫病监测。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力度,严控死亡水产品进入市场。同时,要加大疫病监控的密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并果断处置疫情灾害。
(二)加快生产基础设施修复
1.重点设施修复。对生产条件相对完备的车间厂房进行清理、检修和消毒处理,便于养殖现存水产暂养和下步投入复产。
2.生产应急设施修复。对电力、抽水、供氧设备及管线进行及时检修或增配购置,水产养殖海水井不能短期修复的,及时铺设临时管线,抽取近岸表层水并经处理后用于生产应急所需,短期不能通电的要保障发电设备正常运转和油料充足。
3.推进整体设施修复。组织整体养殖场清理、管线铺设、厂房及配套设施设备的检修,并做好相关物料的采购和储备,便于尽快恢复至灾前产能水平。
(三)保住养殖现存量降低经济损失
1.加强盘点和分类养殖。指导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第一时间将存量养殖水产进行盘点,及时转移至生产条件相对完备的厂房进行暂养,已出现伤病的养殖水产要打捞进行单独暂养或无害化处理。
2.全面消毒和病害防治。对养殖水体、养殖设施和养殖水产进行全面消毒消杀,对水产动物进行抗应急处置,对伤病水产进行救治和灾后易发病的防治处理,提高存量水产的存活率。
3.科学饲喂和及时销售。指导养殖主体科学投喂,促进养殖现存水产的不断恢复。协调省有关部门,打通物流销售渠道,必要时启动收储机制,对达到上市规格的养殖水产及时上市销售。
4.调整品种和提高规格。尽快引导受灾养殖户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养殖生产计划,通过投放尽快见效的养殖品种,提高养殖成品上市规格等方式,减少受灾带来的损失。
(四)保好水产种源奠定恢复基础
1.全力保好水产种源。尽快对各苗种场的现存亲本数量进行统计,组织专业技术团队重点指导,就地集中现有电力、油料、饲料、动保等资源,确保种源暂养场地、水源、供氧稳定,全力保好现存种源。
2.支持种源和产能恢复。重点扶持规模化以上水产苗种场复工复产,统计企业种源需求,争取亲本购置补贴政策,稳步恢复苗种产能水平,为下一年度生产供给奠定基础。
3.加大水产种苗调配力度。统计我省种苗供给和复产需求情况,根据企业种苗缺口,积极做好省内外种苗调配,经过前期调度当前石斑鱼苗已有一定的保障能力。
(五)持续做好复产指导服务
1.加强技术指导服务。组建水产养殖技术专家库,分组针对性指导重点市县、重点片区和重点养殖场、养殖基地。加大宣传和指导工作,协助养殖主体开展自救复产。
2.加强灾后复产物资调配工作。针对受灾严重的规模化以上水产企业进行“一对一”跟踪服务,推动尽快复工复产,带动全省产业恢复。协调商务、供销社等部门重点针对饲料、油料、消毒药剂、疫苗、电力设备、抽水设备等急需物资进行调运。
3.加快工程设备技术力量的调配。加强对电力、设备检修、厂房管线修复、养殖取水设施修复或建设技术工人等方面的协调和调度,保证养殖场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的尽快恢复。
(六)认真做好灾害核实统计和分析
1.核实灾情数据争取资金支持。进一步规范灾情统计,核实受灾数据,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同时会同省财政统筹资金支持农业救灾复产。
2.研判生产形势制定指导措施。组织专家对此次台风灾害进行总结和分析,科学部署安排今年的水产养殖生产工作,加快产能逐步恢复,研究制定下步设施养殖抗风险提升指导意见。
3.借助复产契机推动绿色改造。督促市县推动集中取排水工程谋划和建设,利用灾后恢复重建契机提升养殖企业取排水抗风险能力和推进绿色升级改造。
4.推广确权登记助力设施升级。进一步推广文昌冯家湾养殖设施确权登记做法,在渔业重点园区和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试点,推动养殖设施抵押贷款,助力设施养殖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5.推动渔业保险应赔尽赔。各市县要加强与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沟通对接,协调农业保险公司赴实地核灾定损,落实农业保险。推进渔业保险简化理赔手续,最大限度实施快速理赔。